培训项目会员制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丹国资发[2008]1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经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的要求,特制定《清华远程企业学堂》培训项目会员制管理办法:
- 凡是我市各类企业(或机构)经申请,审核后均可成为会员单位。
- 丹东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为各会员单位提供清华远程企业学堂培训项目,定期提供课程信息咨询服务。
- 凡是参加该项目的会员单位,需填写清华远程企业学堂会员申请表。
- 丹东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设专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各企业学员在学习期间,丹东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将提供食宿方便。
- 会员单位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
- 各会员单位应确定一名通讯联络员,通讯联络员的职责是及时、准确地上报参加各类课程培训人员,及时反映本企业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及时反馈企业培训需求,协助学校搞好学员的组织及各培训课程所布置作业,学习心得、体会、企业案例的收集工作。
-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每一会员单位年缴培训费500元(会员单位培训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清华大学信息资源费及培训课件购置等),全年免费到校听课。
- 丹东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达到一定培训内容和时间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 各会员单位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应爱护培训场所内的公共财物,服从教学管理人员的统一组织和领导。
联系电话:
经管培训部: 3836379 仲 昭 明: 13354159456 范 凤 丽: 13841544068
电子邮箱:ddjingjiganxiao@163.com